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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pos機押金詐騙最新
庭審現場
魯中網-魯中晨報5月18日訊(記者 張琦 張艷 通訊員 田承海)“鐺”,隨著一聲法槌敲下,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一起重大電信詐騙案在桓臺法院公開宣判,該案涉及16個省市43名被害人,詐騙數額近400萬元。
記者了解到,詐騙團伙以冒充消防、武警以急需軍用物資為由,虛構生產商實施詐騙,受害人員達43人,詐騙范圍涉及到山東、山西、陜西、甘肅、吉林、河北、江蘇、安徽、浙江、湖北、湖南、貴州、重慶、天津、北京、新疆16個省市自治區,本案詐騙數額達390余萬元。
2016年7月27日至9月14日,被告人張某濤指使被告人馬某釗、王某印、張某嶺通過辦理POS機取款的方式轉移電信詐騙款。被告人馬某釗、王某印與被告人耿某房、陳某、李某強、張某嶺、劉某賓事先通謀,明知其銀行卡上資金系他人利用電信詐騙方式獲取,仍然持所辦POS機結算卡到河南省駐馬店市區、上蔡縣、周口市等地的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取現,扣除提成后剩余錢款再逐層轉交給被告人張某濤,并從中分得好處費。
本案被告人分工合作,輾轉各地,多次取現轉移電信詐騙款,其行為均是詐騙犯罪的一部分,而非詐騙犯罪既遂后的下游犯罪行為。因此,各被告人為詐騙分子取款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桓臺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對被告人張某濤、馬某釗、王某印等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0年、7年、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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