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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9日訊 11月21日18時30分左右,煙臺市芝罘區興隆街派出所轄區一平房內發生入室盜竊案,被盜挎包兩個,內有現金、銀行卡、車鑰匙等物品價值1000余元。
民警接到報案后迅速前往現場展開偵查工作,詢問受害人和勘查現場后,民警判斷嫌疑人應該是用暴力手段破壞院門進入,實施盜竊。此時,合成作戰也介入案件偵查,調取了案發地和周邊的天網監控展開分析研判,但是案發地并沒有在天網覆蓋范圍內,民警開始逐幀逐秒的查看天網視頻,以求找出蛛絲馬跡。
當視頻播放至15時40分左右時,民警發現了一名懷抱白色寵物狗的黑衣男子,他不僅長時間在案發現場周邊徘徊,還兩次進入過案發現場,尤其是在他離開時,刻意用抱著的寵物狗遮擋懷里的兩個包。發現這一線索,民警立即讓受害人辨認,確認就是被盜的挎包,進而確認黑衣男子為犯罪嫌疑人。
圍繞黑衣男子的追捕隨即展開,白色寵物狗、黑衣男子,如此明顯的線索哪能逃脫天網的追蹤!很快,黑衣男子的活動軌跡呈現在民警的眼前——黑衣男子盜竊后到了煙臺三站附近的一個網吧上網,而且現在還沒有離開。
民警立即趕赴該網吧,剛進網吧不多時,就發現了旁邊蹲著一只白色寵物狗的黑衣男子,民警直接將他控制,連人帶狗一起帶回派出所。此時,距離報案僅過去3個小時。
犯罪嫌疑人滕某,24歲,招遠人,年紀輕輕就已經有了“四進宮”的經歷:2011年因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17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18年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19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今年11月2日剛刑滿釋放。
審訊過程中,民警又發現了新的疑點,從滕某的表現來看,他并不是愛狗之人,自己都沒錢,為何還會養狗呢?只為盜竊時作掩護?
經過進一步審訊,滕某陸續交代了在招遠、芝罘等地入室盜竊三起的犯罪事實,就連那只白色寵物狗也是偷來的,還盜竊OPPO手機一部、上衣一件。刑滿釋放僅20天,作案4起,涉案價值5000元。
目前,滕某因涉嫌入室盜竊被芝罘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閃電新聞記者 曹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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